漢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告
文件名稱 | 漢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告 | ||
索引號 | xzfgzbmzfb/2021-3708 | 公開目錄: | 縣政府文件,規范性文件,公示公告 |
公開責任部門 | 政府辦 | 公開形式: | 主動公開 |
文號 | 漢規〔2021〕002—縣政府002 | 成文日期: | 2021年05月10日 |
有效性 | 有效 | 公開日期: | 2021-05-10 15:07 |
漢規〔2021〕002—縣政府002
為貫徹落實《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“四好農村路”建設的意見》(陜政發〔2018〕21號)精神,切實提高農村交通運輸綜合服務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《陜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結合我縣實際,現就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縣道、鄉道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公路建筑控制區及公路用地范圍:
(一)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,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。
1.縣道不少于10米;
2.鄉道不少于5米。
(二)公路用地的范圍。
公路用地范圍為公路兩側邊溝(截水溝、坡腳護坡道)外緣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圍。
三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以下危害公路安全的活動:
(一)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、地面構筑物。
(二)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外修建建筑物、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遮擋公路標志,妨礙安全視距。
(三)損壞、擅自移動、涂改、遮擋公路附屬設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屬設施架設管道、懸掛物品;破壞公路、公路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物。
(四)未經許可實施以下行為: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;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設置非公路標志;鐵輪車、履帶車或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車輛、機具在公路上行駛;跨越、穿越公路修建橋梁、渡槽;跨越、穿越公路埋設、架設管線、電纜等設施;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埋設管道、電纜等設施。
(五)在公路、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、堆放物品、傾倒垃圾、設置障礙、挖溝引水、打場曬糧、種植作物、放養牲畜、采石、取土、采空作業、焚燒物品、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、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。
(六)在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100米和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米范圍內,從事采礦、采石、取土、爆破作業等危及公路、公路橋梁安全的活動,以及設立生產、儲存、銷售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、設施。
(七)在中小型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,下游1000米范圍內從事采砂活動。
(八)從事其他危害公路安全的違法行為。
四、縣公安局、交警大隊、縣交通局、縣自然資源局、縣住建局、城管執法大隊、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、各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,依法對公路、公路用地及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;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五、各鎮人民政府、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工作部署加強公路路域環境整治,優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環境。
六、村道的管理和養護工作,由鎮級人民政府參照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的規定執行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漢陰縣人民政府
2021年5月10日